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2453

  

  

  

  

  

长师院委发〔2018〕80 号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长师院委发﹝2016﹞33号文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批辅导员团队建设。2017年1月立项了一批2016年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期将届满。现将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

(一)验收对象

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负责人:王瑜)、大学生生涯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林琳)、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团队(负责人:黄艳青)、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研究团队(负责人:李吉)。

(二)验收程序

10月20日前,团队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并将团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提交至学工部;

10月31日前,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验收的团队予以结项;不合格者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资格。

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

(一)申报内容及条件

《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二章。

(二)申报程序

11月10日前,负责人自行组建团队,确定建设内容及方案,向学工部提交《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申报表》;

11月下旬,学工部组织申报答辩、专家评审,确定第二批团队项目。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