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招募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3047

长师院发〔2018〕 88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招募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拓宽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载体,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理念,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募一批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表达能力强的学生,组建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理论宣讲团。宣讲团将立足校园,引领学生,服务社会,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者、宣讲者、实践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线,传播先进文化和理论,感召广大同学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具体招募办法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科学文化和宣讲知识;

(二)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强,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有强烈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五)乐于从事大学生宣讲工作,在演讲、辩论等各类赛事中取得过优异成绩者、有文艺特长者优先。

二、选拔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宣讲团团长1名、副团长2名,宣讲团成员20名左右;

(二)对象:在校全体学生。

三、招募程序

1.报名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0月13日前交辅导员处。各学院统一审核推荐,于10月18日前将同意推荐的学生报名表统一交到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推荐名额不限。

2.资格审查

10月20日前,学工部对报名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初步考察,拟定参加面试名单。

3.面试考核

10月21日,组织面试考核,采取竞聘演讲、特长展示的形式进行。

4.组织聘任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任对象, 并进行任前公示。由学生处根据最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任名单。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成员在综合评估时可享受学生干部的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确保本次大学生理论宣讲团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审核,积极推报。各教学院(部)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招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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