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0-2021学年普通本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2458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关于举行20202021学年普通本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决定举办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答辩学生

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决定参与答辩学生。

  1. 答辩形式

答辩分两组进行,A组为文史和艺术类学生,B组为理工类学生;答辩学生使用PPT陈述个人一年来的表现情况并接受评委提问。

  1. 答辩时间

202110919:00—2100

  1. 答辩地点

A组:玉衡学术报告厅(文史和艺术类)

B组:摇光学术报告厅(理工类)

  1. 答辩观摩

热烈邀请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及10名优秀学生观摩答辩

  1. 其他事项

1.各学院于93012:00之前将推荐答辩学生名单及推荐学生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处309办公室韩立文老师处,纸质七份,电子各1份。(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表及学生获奖、过级等证书复印件等)

2.答辩顺序根据分组抽签决定,参加答辩会的学生93018:20到行健楼320办公室抽签。

3.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不超过1分钟,答辩时间到后不能继续陈述。

4.答辩演示材料及陈述内容仅限评定学年内(202091日至2021831日)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学业帮扶、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答辩PPT使用office版本制作,文件名以“文史/理工类+姓名”的形式于9301800前发送至1378850009@qq.com

5.答辩演示材料由答辩人自行使用激光笔进行演示播放,不再安排其他人员播放答辩演示材料,答辩人员于10819到答辩场地熟悉相关设备使用。

6.欢迎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班导师到场指导和观摩。

附:长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分要点


学生工作部(处)

2021928


附:

长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分要点

评分项目/分值

评分要点

80分)

专业学习

50分)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主动性强,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10%,学年学习成绩绩点高。

科技创新

10分)

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在科技竞赛、专利申请、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社会工作

10分)

积极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干事,工作主动性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综合素养

5分)

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进、表现积极、综合素质强、群众基础好

榜样示范

5分)


主动关心、帮助和带动其他同学学习,起到较好的朋辈引领示范作用,效果明显。

ppt制作10分)

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制作美观。

仪态仪表及语言表达5分)

着装整洁干净,精神面貌好;语言表达能力强,陈述清楚不超时。

回答评委提问5分)

正面回答问题,能抓住问题重点,时间把控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