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师院委发〔2018〕80 号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长师院委发﹝2016﹞33号文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批辅导员团队建设。2017年1月立项了一批2016年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期将届满。现将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辅导员团队验收
(一)验收对象
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负责人:王瑜)、大学生生涯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林琳)、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团队(负责人:黄艳青)、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研究团队(负责人:李吉)。
(二)验收程序
10月20日前,团队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并将团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提交至学工部;
10月31日前,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验收的团队予以结项;不合格者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资格。
二、2018年辅导员团队申报
(一)申报内容及条件
见《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二章。
(二)申报程序
11月10日前,负责人自行组建团队,确定建设内容及方案,向学工部提交《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团队申报表》;
11月下旬,学工部组织申报答辩、专家评审,确定第二批团队项目。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