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高年级学生招聘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1浏览次数:1944

学生社区是大学课堂的延伸,承载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行为养成、良好学风营造等教育引导功能,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思想政治教育进学生社区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和朋辈教育,营造“三全育人”氛围,学校设置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岗位,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我校优秀的高年级学生(原则上大三);

2、政治信仰坚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热爱学生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获得  “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团队、奉献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5、具有较强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聘人数

总共招聘18名,原则上一个学院一名。

三、工作职责

1、接受学院和学生处双重领导,由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心具体指导与考核,挂牌上岗,接受学生监督;

2、定期走访宿舍,时刻了解学生动态,遇到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工作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学生社区内定点值班,核查登记宿舍晚归和夜不归寝的学生;

4、收集社区学生意见和建议,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团结与沟通;

5、参与学生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负责宿舍纪律监督、卫生检查、安全巡视、行为督导等;

6、按时参加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工作会议,积极参与协助学生社区开展的文化艺术活动;

6、协助社区辅导员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享受待遇

1、在任期内,经考核合格,每月固定发放工作补助400元(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

2、凡录用的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统一颁发聘书,满一年任期且考核为优秀者,颁发“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荣誉称号。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学院初试选拔推荐,学生社区建设与中心组织复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初选报名。每个学院选拔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应聘报名表》,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经同意盖章后,将电子《报名表》及相关电子材料交于负责人:马帅,邮箱:2115792251@qq.com;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自荐材料交至行健楼307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929日中午12时。

2、复试选拔。  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心组织复试并选拔,复试由笔试及面试(考察内容包括学生工作常识、辅导员工作常识、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组成,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聘任。  根据考核情况排名,按照排名先后录用。凡录用的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需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聘用协议书》。聘任期为1学年,凡录用为我校学生社区助理辅导员的同学,工作期间不能有其他兼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