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学工部
长师委学〔2019〕20号
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19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辅导员的工作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辅导员成效,现决定对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在岗的辅导员
二、考核办法
2019年新修订的《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三、考核步骤安排
1.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网上测评;组织辅导员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辅导员互评。
2.2019年12月27日前
各辅导员对2019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考核办法将工作案例、个人加分项目自评表发至邮箱:138835858@qq.com,将个人加分项目自评表纸质件、科研佐证材料、加分材料、辅导员日志(有纸质版的需要提交,辅导猫上的考核人员在后台查看)交学生工作部304办公室。
3.2019年12月30日前
党总支书记在智慧学工系统对辅导员进行量化考核。
4.2019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部进行量化考核,并综合学生测评、二级学院评议和学生工作部评议的结果,确定考核等级。最后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四、考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参加院级评议的考核小组成员和参加网上测评的学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学生及老师进系统评议的操作指南于12月23日下发。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传至群共享)
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