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文件
长师院发〔2021〕3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现将我校评选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指标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0%推选。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总评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试和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学业成绩达到毕业及授位条件。
3.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被授予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至少有两次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学金。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加课余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5.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班前30%。
6.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2021年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所在学院递交《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附件1)及获奖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2021年5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条件及相关获奖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优比例,拟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于5月10日12:00前将《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附件2)及推荐审批表交行健楼301办公室,相应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xsswgl@yznu.edu.cn。
3.学校审批公示。2021年5月13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经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4.完善评优工作。学校批准发文后,各二级学院组织获评学生完善线上申请手续,经“辅导员-党总支书记-学生处”逐级审批。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把握相关环节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评选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宁缺勿滥,要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加强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4.严肃工作纪律。评优评先是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违背原则,否则将严肃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长江师范学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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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院系 |
| 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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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担任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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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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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党总支意见 | 学生处意见 | 校党委意见 |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此表一式一份,需正反页打印,不另附页;2.“主要事迹简介”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全文用方正仿宋四号字体。
附件2
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
填报学院(单位盖章): 学院毕业生总数:
应评人数: 实评人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推荐名单: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说明:
学生姓名之间空两个空格,不加标点符号或其它内容(同名的可作适当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