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

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2503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呈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院


年级专业


学号


籍贯


家庭详细地址及

父母联系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曾受到过何种纪律处分










简述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依据,并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据:
















认定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上述认定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章第款之规定,在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给予该生处分。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经学校日,学生工作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

同学处分。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须正反两面打印,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违纪情况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填写。

3.要求事实确凿,材料完整,结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