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学院 | 年级专业 | 学号 | 籍贯 | ||||||
家庭详细地址及 父母联系方式 | |||||||||
学生在校期间曾受到过何种纪律处分 | |||||||||
违 纪 情 况 认 定 | 简述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依据,并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据: 认定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上述认定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章第条款之规定,在年 月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给予该生处分。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学校年月日,学生工作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 同学处分。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该表须正反两面打印,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表中“违纪情况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填写。
3.要求事实确凿,材料完整,结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