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学工部
关于评选2021年春期校内等级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凡在我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享受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置种类、金额和比例
(一)优秀等级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每生每期600元;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7%,每生每期350元;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0%,每生每期200元;
(二)单项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比例为2% ,每生每期100元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等级奖学金按德、智、体综合评估得分排名评定,优秀等级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人数以学院总人数的相应比例进行确定,评定工作在每学期的第三周前完成,按评定的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辅导员和其他院务会成员参加的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评定奖学金的条件,以学生当年德、智、体综合评估成绩为主要依据,排出各等级奖学金的初评名单。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后,由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审定,报学生处审批后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三)取消评选的情况: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评定优秀等级奖学金资格:
(1)本学期内受到全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本学期内有课程补考者;
(3)本、专科(高职)学生应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未达合格标准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评定单项奖学金资格:
(1)当年受过全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本学年内有课程补考者。
四、评审材料报送、网上审核时间
(一)按照评定标准和比例确定好本学院奖学金的名额和金额,于9月26日前将确定好的《学院名额分配与金额统计表》交学生处305办公室。
(二)校内等级奖学金和单科优秀奖网上申请开通时间9月26,请获奖同学网上申请。辅导员审核、书记审核9月26日开通,截止时间是10月25日。
(三)学校审核后,从网上提取获奖学生基本信息上报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