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工部(处)文件
关于刘泱等十四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通报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刘泱(学号:202005561114),财经学院2020级学生;韩知良(学号:202005581205),财经学院2020级学生;凡盈露(学号:201901561108),文学院2020级学生;洪敬玙(学号:201924551220),外国语学院2019级学生;胡旭阳(学号:201924451210),机器人学院2019级学生;李贵容(学号:201924451222),机器人学院2019级学生;白琴(学号:201924451221),机器人学院2019级学生;王敏(学号:202012551526),体育学院2020级学生;李嘉欣(学号:202012551512),体育学院2020级学生;蒲雨骏(学号:202026581119),土建学院2020级学生;伍胤志(学号:202026581124),土建学院2020级学生;陈丞(学号:202026581122),土建学院2020级学生;刘奕彬(学号:202026581123),土建学院2020级学生;陶斯鹏(学号:20200256124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级学生。
上述刘泱等14名同学,于9月11日-9月18日期间找人代签个人晨晚检信息,严重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破坏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秩序,给学校防疫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教育学生,现给予全校通报。
晨午晚检制度是疫情防控的必要措施,是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制度性安排,也是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签到打卡制度,维护防疫大局。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