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调整学生请假审批权限的通知 (试行)

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2751

各二级学院:

学生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以及节假日、周末离校,必须履行请假程序;现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离校审批相关要求,将学生线上请假制度调整安排如下:

一、请假原则

1.事前请假原则。学生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因疾病或紧急事故需24小时内补假或代办请假手续)。

2.非必要不请假外出原则。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生应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或中转于疫情中高风险区、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或7日内出现本地病例的县(市、区、旗)、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3.特殊时期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原则。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离涪或离渝的,除完成线上请假程序外,若需同步办理线下审批流程的还要做到同步办理。

二、请假类型调整

将原来的以请假事由为分类标准调整为以请假去向为分类标准,即原病假”“事假”“公假”“节日假四类调整为校内假”“离校不离涪”“离涪不离渝”“离渝四类。在寒暑假等学生集中离校时期再增设寒暑假离校请假类别。

三、请假审批权限调整

1.校内假。即学生因病、因事、因公不能正常参加校内教育教学活动而提出请假,且请假人不离校的情况。此类请假由学院审批,根据学生请假时间分级审批。

1)请假3天内,由辅导员核实审批。

2)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请假7天以上由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逐级审批。

2.离校不离涪假。即学生因病、因事、因公请假离校(超过3小时以上),但不离开涪陵的情况。此类请假,由学院审批,根据学生请假时间分级审批。

1)请假3天内,由辅导员核实审批。

2)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请假7天以上由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逐级审批。

3.离涪不离渝假。即学生因病、因事、因公请假离开涪陵但不离开重庆的情况,此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由辅导员、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审批。在特殊时期,需执行二级审批,即学院完成审批后,学生处审批。

4.离渝假。即学生因病、因事、因公请假离开重庆的情况,此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由辅导员、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处审批。在特殊时期,需执行三级审批,即完成学院、学生处审批后,需学校防控办审批。

5.寒暑假离校请假。此类请假由辅导员审批。

四、其他

1.学生在校外参加社会实践、专业见习活动期间,带队责任教师履行辅导员职责批假报备。

2.销假办法、家校联系要求和原请销假管理办法一致。

3.鉴于疫情形势,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会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和变化。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