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部门概况
一、职能描述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其职能:
1.负责制订并实施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调研、分析、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负责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评估;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危机干预、主题教育活动等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宣传落实各级各类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勤工助学;
7.负责学生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党建引领育人组织、机制、内容建设;
8.负责学工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学生工作智慧化发展;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设立5个内设机构:学生事务管理科、思想政治教育科、心理咨询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社区管理科。
(一)学生事务管理科
1.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制订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制度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学生工作智慧化建设;
2.负责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违纪、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理;
3.负责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荣誉表彰工作,开展本科生导师制的选聘、考核工作;
4.负责开展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价;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划、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性开展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辅导员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度,落实辅导员考核工作;
3.负责新媒体中心和大学生理论宣讲团的指导;
4.负责部门文书档案、网站建设、考勤、劳资、预算、经费、各类会议等内部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心理咨询中心
1.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育人活动;
2.负责开展学生个体心理咨询服务及团体心理咨询服务;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负责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危机预防、筛查及干预工作;
4.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1.建立并完善奖、助、贷、减、免、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搭建勤工助学岗位平台;
3.做好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4.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专项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社区管理科
1.负责学生社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等工作;
2.负责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3.负责学生住宿安排、调整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物业外包企业对口管理部门工作和社区资产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