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勤奋学习,推动优良学风建设,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5级学生与2023级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2025版)中《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已获校长奖学金者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选指标
全校评选人数不超过20名。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于10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审批表》(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支撑材料审核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10月23日—10月28日,二级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于10月28日下午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审批表、支撑材料审核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的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档)发至邮箱:xsswgl@yznu.edu.cn。待复审完毕后将纸质档交到行健楼30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学校复审:10月29日—11月7日,学校对校长奖学金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确定终审候选人并公布入围校长奖学金答辩名单,11月6日(暂定)学校组织答辩评审,学院最迟于答辩前一天将入围人员答辩材料(含封面、目录、推荐审批表、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按一式五份交至行健楼303办公室。
(四)审定名单及公示:学校于11月14日前召开校长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拟获奖人选,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系统申报:11月23日前获奖学生在今日校园—学工服务—荣誉称号应用中提交申请,经二级学院、学校审核后,完成评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专班,对此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集中学习《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确保学生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营造珍惜荣誉、争创荣誉的良好校园氛围。
(二)严格标准,加强指导。各学院要严格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同时要注意加强工作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指导、答辩培训等,确保评选工作成效。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校长奖学金评选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民主监督,评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存在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纪律处理。
(四)树立榜样,加强教育。加大对获奖学生个人及集体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择优在学校官网“学生风采专栏”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发挥朋辈教育、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风建设。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7784411853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审批表
2.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3.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支撑材料审核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