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勤奋学习,推动优良学风建设,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52023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2025版)中《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已获校长奖学金者不重复参评。

三、评选指标

全校评选人数不超过20名。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于1022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审批表》(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支撑材料审核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1023—1028日,二级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028日下午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审批表、支撑材料审核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的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档)发至邮箱:xsswgl@yznu.edu.cn待复审完毕后将纸质档交到行健楼30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学校复审:1029—117日,学校对校长奖学金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确定终审候选人并公布入围校长奖学金答辩名单,116日(暂定)学校组织答辩评审,学院最迟于答辩前一天将入围人员答辩材料(含封面、目录、推荐审批表、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按一式五份交至行健楼303办公室

(四)审名单及公示:学校于1114日前校长奖学金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获奖人选,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系统申报:1123日前获奖学生在今日校园学工服务荣誉称号应用中提交申请,经二级学院、学校审核后,完成评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专班对此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师生集中学习《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确保学生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营造珍惜荣誉、争创荣誉的良好校园氛围

(二)严格标准,加强指导。各学院要严格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同时要注意加强工作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指导、答辩培训,确保评选工作成效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校长奖学金评选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评选结果向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民主监督,评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纪律处理。

(四)树立榜样,加强教育。加大对获奖学生个人及集体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择优在学校官网“学生风采专栏”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发挥朋辈教育、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风建设。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7784411853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审批表

2.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3.长江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支撑材料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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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部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