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暖冬行动”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现推出“冬季送温暖”系列举措,涵盖暖冬慰问、暖冬食光和暖冬育人项目,全方位护航学子求学之路。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温暖护航,筑梦飞翔”慰问资助
发放“暖冬”专项经济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置棉被、棉衣等御寒物资,既解决实际所需,又传递关怀与温暖,切实减轻他们的学习与生活压力,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1.名额分配
按照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15%的比例分配资助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各学院暖冬名额应优先考虑一年级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500元/人。
3.资助对象
(1)已通过学校认定的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全覆盖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重度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4.资助程序
学院线下评定和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同时进行。
(1)线下评定。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组织学生申请,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确定暖冬行动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学院公示3天(切勿公示学生身份证、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辅导员、学院书记受理师生反馈意见。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生处复核认定。学生处对二级学院确定名单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2)网上申报。学生处于12月1日后开通今日校园——学工系统——困难补助,学生按照要求完成申请并提交。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院书记于12月1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暖冬补助银行卡信息统计请于12月12日前传邮箱yznuxszz309@163.com。
(二)“暖冬食光,营养助力”餐费补助
发放“暖冬食光”专项餐费补助,用于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伙食开销,保障其冬日营养所需,切实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与后顾之忧,让每一餐都充满能量与暖意。
1.资助标准:300元/人。
2.具体安排:本次“暖冬”餐费补助面向我校2025年已认定、但未获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单由学生处根据学工系统数据统一提取(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困难生认定结果及奖助获评情况,如发现信息错误、遗漏或其他异常,请于12月10日前汇总反馈至学生处资助中心,统一按名单发放。学生处复核确认后,将于2026年1月10日前统一发放补助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冬日暖阳,励志赋能”育人实践
设立“暖冬育人”专项活动经费,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围绕思想引领、能力提升、感恩励志等主题开展特色实践活动,既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又增强其综合素质与成长自信,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励志成才。
1.活动组织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学生发展需求,围绕“暖冬育人”主题,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策划并实施不少于1项特色育人实践活动。活动应注重思想性、参与性、实效性,鼓励形式创新与内容深化。
2.申报对象
申报人须为学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或2025级研究生;品行端正、学业合格,并具备良好责任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每项活动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与监督。
3.资助标准
每个立项项目给予1000元/项资助经费,经费专项用于活动组织实施、材料制作、宣传报道等相关支出,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列支。
4.申报及立项流程
自愿申请:学生团队填写《“暖冬育人”资助活动申报书》,明确活动主题、目标、实施步骤、育人亮点、经费预算及预期成果,经所在学院初审(审核申报资格、方案可行性等)后,于12月5日前统一报送资助中心邮箱yznuxszz309@163.com。
评审立项: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围绕方案的育人价值、创新性、可操作性、经费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后公布。
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成员不超过5名;每项项目须配备1-3名指导老师(由学院推荐或学生自主联系,指导老师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负责活动全程指导)。
5.项目总结与成果推广
过程管理:项目执行期间,各学院需加强跟踪指导,注重活动过程记录与育人实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材料报送:于12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需向学生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含活动实施情况、育人成效、经费使用明细)、新闻稿、活动照片/视频、学生心得感悟等过程性材料。
成果推广:学生处将结合资助育人工作要求,对优秀项目的典型做法、育人成果进行筛选整理,通过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资助育人覆盖面与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孤残、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事实无人抚养、脱贫家庭等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帮扶。
(二)规范程序,公平公正
“暖冬行动”体现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怀,各学院应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资助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学生。
(三)教育引导,激励成长
各学院应结合资助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砥砺成长,引导学生知恩感恩、担当责任、回馈社会,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实效。
附件:
1.《2025年“暖冬行动”补助名额分配表》
2.已困难认定但未获得资助学生名单
3.暖冬育人活动申报书
4.资助育人项目总结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