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提升资助育人实效,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力返乡困难学生顺利返程
各学院需全面摸排寒假期间有返乡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因经济拮据无力购买返程车票、渴望回家过年的学生群体。在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路费资助,助力其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
补助标准:外省学生 400 元 / 人,重庆市内学生 200 元 / 人。
上报要求:各学院按困难生人数2%的比例筛选学生名单,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助发放表》(见附件1)。
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节慰问
各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节慰问活动,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学生,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受助需求,多渠道开展慰问工作。
1.留校学生慰问:春节期间,各学院要深入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寝室进行走访慰问,结合实际组织春节主题活动,让留校学生感受节日温暖。春期开学后,学校将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至学生个人账户。
2.返乡学生慰问:对已返乡的特殊困难学生,采取线上“云慰问” 方式开展暖心慰问。各学院按困难生人数2%的比例上报春节慰问学生名单,春期开学后,学校将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至学生个人账户。
3.实地走访: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走访慰问1-2名困难学生。春期开学后,学校将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至学生个人账户。
三、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根据《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 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需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具体要求如下:
任职期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任期为一年。
工作内容:任职期间,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包括返回母校宣讲、走访贫困家庭、定点入户调查宣传等,积极传播资助政策,发挥励志引领作用。
活动形式:宣传大使可通过资助宣讲、宣传画、诗歌、歌曲、调研报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并提交相关活动成果。
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举措,充分调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导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资助宣传活动,确保政策传播持续有效、励志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成果提交:宣传活动结束后,每位宣传大使需提交宣传情况总结表,并附上不少于5张能反映宣讲活动现场情况的照片。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路费补助发放表》《春节慰问记录表》《资助宣传情况总结表》报送至邮箱yznuxszz309@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寒假资助+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