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结果公示
各二级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办发〔2025〕6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经学生申请、导师推荐、二级培养单位初评及院内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学校组织校级答辩评审,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二、评审及名额情况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二级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共10名研究生进入校级答辩环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经校级答辩评审,综合排名前4名研究生拟获得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将评选结果公示:
学院 | 姓名 | 评选结果 |
化学化工学院 | 李雅宁 | 拟获奖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史宗源 | 拟获奖 |
教师教育学院 | 高艳 | 拟获奖 |
电信学院 | 吴欣瑶 | 拟获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袁露 | 未获奖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王婷婷 | 未获奖 |
大数据学院 | 田诗琪 | 未获奖 |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强力 | 未获奖 |
外国语学院 | 徐迎 | 未获奖 |
人文学院 | 米秋艳 | 未获奖 |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奖学生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理有据。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23-72792197/ 02372792313
电子邮箱: 1906094334@qq.com
四、其他说明
同一评审年度,获评国家奖学金学生不可兼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当年参评或获奖资格;已发放奖金的撤销荣誉称号,追回全部奖学金,并依规予以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