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和发展状况,更新在校学生心理档案库信息,对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帮助学生提高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将对2022级—2024级学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学生(含专升本学生,不含校外联培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8日
三、普查方式及地点
方式:分散团体施测
地点:各学院按班级或年级自行组织集中测试
四、普查工具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青少年自杀倾向量表
五、操作流程
1.登录方式。本次测试使用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共包含93个题目(系统会自动随机为部分学生在1-2天时间内分发另外一套测试题),测试时间约为20分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结果查看方式。学生可在系统里查看测评结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若查看不成功或需查询详细报告,可致电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六、工作分工
本次心理普查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牵头,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具体负责,信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协同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1.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测试系统调试、试题分发、问题答疑、全程监督检查完成情况及重点学生筛查与追踪工作。
2.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测试,通知补测及重点学生后续追踪工作。
3.信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系统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心理普查是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一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心理普查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动员宣传,督促学生按时测试,确保全员参与。请于9月22日前将本学院测试安排反馈给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全员参测,及时报告。对于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各学院须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在补测时间内完成测试,确保无遗漏。各学院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向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报告学院未测名单特殊情况(退学、休学、入伍等)和完成情况。
八、其他事项
如在测试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解决,可联系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娅
联系电话:72792181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