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级新生秋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增强学生心理保健意识,掌握2026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将于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6日对我校2026级新生开展秋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此次普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我校2026级本科生(不含校外联培学生)、2026级研究生、2026级预科生

二、普查方式及地点

方式:分散团体施测

地点:各学院各班级自行安排

三、普查时间

2026年10月11日-10月16日(10月11日各学院通过班团会宣讲心理普查事宜,宣讲完毕后在班会教室组织学生在手机端参加普查。)

四、普查工具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青少年自杀倾向量表、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

五、操作流程

1.登录方式。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学校心理咨询管理系统(今日校园)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结果查看方式。学生可在系统里查看测评结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若查看不成功或需查询详细报告,可致电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六、工作分工

本次心理普查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牵头,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具体负责,信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协同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1.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测试系统调试、试题分发、问题答疑、全程监督检查完成情况及重点学生筛查与追踪工作。

2.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测试,通知补测及重点学生后续追踪工作。

3.信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系统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心理普查是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一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心理普查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动员宣传,督促学生按时测试,确保全员参与。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本学院测试安排反馈给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全员参测,及时报告。对于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各学院须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在补测时间内完成测试,确保无遗漏。各学院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向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报告学院未测名单特殊情况(退学、休学、入伍等)和完成情况。

八、其他

如在测试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解决,可联系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联系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张娅

联系电话:72792181

 

    附件1 学校心理普查操作流程.doc
   附件2 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doc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8日